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规范学生请假离校行为,进一步明确请假离校办理流程,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学生请销假制度》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请假应填写《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学生请假离校审批表》,因特殊情况不能书面请假的,应及时告知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二、请假离校2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二级学院备案;
三、请假离校2天以上7天以内,由二级学院审批备案;
四、请假离校7天以上14天以内,由二级学院申请、学生工作处审批备案(附件1);
五、请假离校14天以上30天以内,由二级学院申请、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报学生处备案(附件2);
六、学生请假期满,应于期满当天向审批人(部门)销假。
七、“以内”均包含本数。
八、文件附件在“表格下载”中进行下载。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