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激励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勇担重任、赓续奋斗,在全校营造浓厚爱国进步、追求卓越、青春向上的环境和氛围,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志愿服务集体。
(二)优秀个人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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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四红旗团总支
(1)思想引领。能够持之以恒抓好思想政治引领,积极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有效稳定发动团员青年参加“青年大学习”和“网络青马工程”学习;积极发掘和选树学生典型,能够发挥学生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利用新媒体平台阵地开展网络思想引领。
(2)实践育人。积极宣传并组织参与创青春、挑战杯等团内竞赛;扎实有效开展实践育人工作,能够将实践育人和专业学科人才培养结合,积极推进大学生参与社会治理活动,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相关评选中取得优异成绩。
(3)基层团建。在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上能够有效发动支部团员青年参与到支部活动中,团支部建设规范,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按时开展团员证注册、团组织档案采集;规范“智慧团建”系统,按要求做好“学社衔接”各项工作;对学生组织及学生干部指导有力,按规定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4)校园文化。能够结合学院形成“一院一品”,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结合专业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活动育人功效;能够对挂靠社团规范管理,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社团良性健康发展。
2.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委员会健全,工作职责明确,规章制度完善;基础团务工作扎实,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按照“智慧团建”系统对团支部的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积极准确录入团支部其他信息;定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推优入党程序健全规范。
(2)积极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能充分发挥团支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基础作用,能够有效全面发动支部团员参与“青年大学习”和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团员学风正,素质高,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在主题团日等活动中表现优异。
(3)团支部委员表率作用突出,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创造性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取得一定的工作成绩和荣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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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秀志愿服务集体
(1)以志愿服务项目化的运作模式,建立稳定长效机制的校地联动实践育人服务基地;踊跃参与省、市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志愿服务大赛;积极地配合学校的各项志愿工作。
(2)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服务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志愿者在“湖南志愿”注册率70%以上。
(3)依法有序、富有成效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22年5月4日至今,集体开展志愿活动8次以上,服务成效显著,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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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曾获院级以上(含院级)表彰。
(3)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纪处分记录;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规定缴纳团费,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4)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本年度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5.优秀共青团干部
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团员青年除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各项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工作能力过硬。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所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
(2)敢于担当作为。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工作作风优良。大公无私,为人正派,团结同志,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实事求是,积极为团员青年服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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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优秀青年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纪处分记录。
(3)“湖南志愿”注册成员,秉持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在校参加青年志愿服务半年以上,表现优秀,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4)参评年度总志愿服务时长达30个小时及以上,在志愿服务中无私奉献,成绩突出,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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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额分配及工作流程
(一)名额分配
校团委参照各学院团委上报的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统计数量,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名额见《2022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比例》(附件1)。
(二)工作流程
1.团支部推选。“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由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选,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作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重要依据,每人仅可参评其中一项。
2.学院遴选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总支遴选、学院党总支同意、学院公示后报校团委审定。“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由各团总支推荐,报校团委评选。
3.学校评选。校团委根据各团总支遴选结果,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可由团总支推荐或个人、集体申报,校团委组织评选。“五四红旗团总支”由学院团总支申报,校团委组织评选。
4.全校表彰。学校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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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料要求。申报先进集体和个人需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2、3、4、5、6、7)。“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需提交事迹材料电子档一份(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所有资料请于4月23日前,分类注明申报名称并报送至校团委。
(联系人:郑旭鹏,电话:13337206727,邮箱:315644668@qq.com )
附件:1.2022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比例
2.“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3.“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6.“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申报表
7.“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1.2022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比例.docx
共青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