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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院团委发布时间:2014-04-04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加强我院共青团队伍建设,吸收先进青年加入团组织,为团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增强团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并由此带动校风、学风、班风建设,促进学院德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学院团委决定在近期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

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交纳团费。

3思想进步,热爱学习,品行优良,在班上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4、无旷课逃学、打架斗殴、晚归、不假外宿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发展名额

学前教育系:50人       初等教育系:15人

艺  术  系:5人        旅游航空系:5人

国际经济贸易系:5人    工程技术系:5人

通  信  系:15人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各团总支要对团外青年学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动员鼓励他们向团组织靠拢。以发展新团员为契机,带动和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并进一步增强共青团意识;

2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按“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认真贯彻团员发展工作的有关规定,努力提升团员质量,不断壮大团员队伍,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申请入团的同学应向团支部递交书面申请,由团支部指定两名团员作为其介绍人。经各班团支部推荐、系部团总支考察和培养、学院团委审批,最终确定发展对象名单。被批准入团的同学,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院团委批准之日起开始缴纳团费。未获批准的同学,各团总支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不足,鼓励其继续努力。

4、请各团总支于4月16日(周三)前将《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4年新团员发展统计表》(见附件)报院团委,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申请入团的同学每人需交10元(团证工本费)、2张1寸免冠彩照。

联 系 人:陈琪

联系电话:0730-8671031

邮    箱:hnmyxsc@163.com

 

附件: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4年新团员发展统计表

 

共青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