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班级是学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教学活动和学生教育管理的基层组织。班级工作在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推动班级工作的开展,形成良好学风、校风,促进学生成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良班风基本要求
(一)全班同学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时事政治,且学有成效;能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班级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干部能坚持组织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并带领全班同学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不断提高,平均成绩位居全系或全年级前列,并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坚持锻炼,出勤率高,质量好。
(四)在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中,全班同学在文明创建、尊敬师长、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爱惜粮食、节约水电、热爱劳动、遵守校纪校规等方面表现较好,一年中,全班无重大违纪违规情况出现,在创建文明寝室活动中,全班无不合格寝室。
二、测评方法
班风建设评定设A、B、C三类,对A、C类班设定硬性指标,其余为B类班。
(一)A类班级评定条件(需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一学期中全班同学无一人受纪律处分,不假外宿不得超过3人次,晚归不得超过5人次;
2、全班院、系考试平均成绩超过院、系平均水平,补考率低于院、系平均水平;
3、上课到课率(以学院抽查结果为准)达90%以上;
4、能有效开展班级工作,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成绩突出;
5、班级教室、宿舍卫生合格率为100%,优秀率为30%以上;
6、各种资格证考试通过率在本系部或本年级中名列前茅;
7、班级学生踊跃参加自考、函授、网络教育、专升本等学历提升教育;
8、班级学生图书借阅率或到馆率在全院排名居前;
9、班级学生巩固率达95%以上;
10、班级学生学费收缴率达98%以上。
(二)C类班级限定条件(凡有下列条件之一为C类)
1、一学期中受纪律处分达3人次以上(包含3人次);
2、一学期中不假外宿超过8人次(晚归超过10人次);
3、一学期中班级有考试舞弊或违纪记录;
4、班级学生补考率达系部的前10%;
5、全班院、系考试平均成绩为全院后10%;
6、班级教室、宿舍卫生合格率低于60%;
7、上课到课率(以学院抽查结果为准)在60%以下;
8、班级学生巩固率在80%以下;
9、班级学生学费收缴率在85%以下。
三、考核办法
考核为每学期一次,考核分为班级自评、各系部复查考核,学院抽查验收三个步骤进行。
四、考核方式
采取日常检查和学期评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日检查、周总结、月评比。平时由院、系学生会、团委会干部进行日常检查,各系部做好周总结,每月进行评比并张榜公布排名情况。每学期末由各系部查阅有关记录,注重日常工作效果,听取院系学生干部、同学意见,按测评结果确定等级。
五、组织领导
班主任、辅导员为“优良班风”创建主要负责人,班委会和团支部委员会为“优良班风”创建工作小组,由学生处、教务处、督导办、各系部主任、学生工作负责人、团总支书记组成创建“优良班风”督导委员会,主任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
六、奖惩办法
1、学院将采取规范的“管理、教育、评估、奖惩”体制,推动“优良班风”的创建活动,并将开展“优良班风”创建活动的实际效果作为考核班主任、辅导员以及班、团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学院将为这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2、学院将在每年九月定期召开“优良班风”创建活动经验交流暨评估表彰大会,对组织得力,活动效果显著的班级进行表彰奖励。
3、凡评为A类的班级,由学院给予精神鼓励和500元的班、团活动经费。在A类班级中再由各系部按10%比例推荐学院评选产生“优秀班级”,在授予“优秀班级”荣誉称号的同时,还要奖励1000元的班、团活动经费。并对在此项活动中工作突出的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在大会上进行表彰。
4、在学院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比中对A类班级和“优秀班级”进行倾斜,各追加奖励名额10%和20%。对C类班级扣除奖励名额10%。
5、C类班的班主任、辅导员不能参与本学期的评优评先,C类班的主要学生干部不能参评院级以上奖励。
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生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