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思想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
2.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行等第为优。
3. 在校期间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三次以上。
4. 学习认真,各项专业能力基本功考核合格,实习成绩为良好以上。
5. 积极参加学校体育活动,体育锻炼达标。
6. 工作认真负责,担任过学生干部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踏实,敢抓敢管,能出色地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7. 学期综合素质评估排名在班级前20名以内。
二、评分细则
1. 奖学金:特等奖计10分,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计6分。
2. 评优:三年级以15分,大五年级以20分封顶。期评中评出优秀干部、每年“五四”表彰的优秀团员(含优秀团干)每次计2分。市级优秀个人(含优秀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文明市民等)每次计6分。省级优秀每次计8分。院级三好学生标兵每次计3分,十佳团员、十佳女生、十佳干部每次计2分。
3. 任职:任院学生会、团委、志协主要干部及各部部长的每年计10分,其他干部每年计8分。任系部学生会、团委、志协主要干部及各部部长的每年计8分,其它干部每年计6分。任班长、团支书、副班长的每年计6分,任班团其它干部每年计3分。换届下来的学生干部在毕业这年作为同档次的学生干部对待给予加分,其他情况调整下来的学生干部不计分。
4. 活动获奖:三年级以25分,大五年级以35分封顶。院级计0.5分。市级一等计4分、二等计3分、三等计2分。省级一等计8分、二等计6分、三等计4分。国家级一等计12分、二等计10分、三等计8分。发表作品:市级计3分,省级计4分,国家级计5分。(级别由学生处认定,并查验发表作品刊物原件)
5. 能力考核:三年级以15分,大五年级以20分封顶。优秀计10分,良好计8分,及格计6分,缺考计0分。其得分之和的平均分分别乘以15%和20%。
6. 社会实践:优秀按10分,良好按8分,及格按6分,实习各按1∶3∶6的比例算出实际得分。
7. 其它。
① 无偿献血者每次另加计4分,8分封顶。
② 特长项中,获奖和作品等级由学生处认定。
③ 所有获奖证书和发表的作品均需提供原件送审,并交复印件存档。
三、评比组织
优秀毕业生的名额,由学生处按一定比例分配到系部。优秀毕业生的产生,由系部组织毕业班按评分细则计分,进行初评并复核,经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省、市级优秀毕业生评比均参照此细则。